
公告日期:2025-04-26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
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
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健,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冬梅,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健先生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中国证券 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
1 刘健 2024 年 12 监管谈话 监督管理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上市公
月 27 日 委员会福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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