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5 19:03:04 股吧网页版
真爱美家: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期
中与收购方签署《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截至目前,收购方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资产重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收购方截至目前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目前,收购方不存在未来 36 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实际控制人郑期中与受让方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探迹远擎”)于 2025 年 11月 11 日签署《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真爱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探迹远擎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3,18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协议转让价格为
27.74 元/股。同时,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探迹远擎拟向上市公司除探迹远擎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1,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真爱集团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18,734,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01%)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自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真爱集团放弃前述承诺预受要约18,734,4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1%)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探迹远擎将拥有上市公司 44.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股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以最终要约结果为准),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21.61%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探迹远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黎展先生。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2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予以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各方后续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尽快推进包括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在内的各项事宜。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收购方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资产重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收购方截至目前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目前,收购方不存在未来 36 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