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声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公众号及短视频)等媒体对公司股
价、声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股价、声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五条 公司设立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小组”)开展舆情管理工作,舆情工作小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核心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舆情工作小组认为应当参加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与舆情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小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小组。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反应、合理制定解决方案。公司日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迅速采取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最大程度控制舆情扩散。
(二)积极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夸大或歪曲事实,保证对外沟通信息的一致性。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解答媒体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根据事件发展情
况,制定进一步的应对方案。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低调处理、暂避对抗,更好地分析和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舆情工作小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立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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