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嘉雯,经济学硕士、执业律师。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兼任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相关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重大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参加,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独立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 会会议次
事姓名 会会议 事会会议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宋嘉雯 5 1 4 0 0 否 1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与公司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前置审议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现场工作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参与对拟聘任高管候选人的面试,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查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提交了相关会议文件,并结合会议安排向独立董事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履职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顺控清能环境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旗下的广东顺控洁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洁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530.15万元的价格收购顺控洁净全资子公司广东顺控清能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环境)100%股权;同时,顺控发展将在清能环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代清能环境偿还其前期购入顺德区陈村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经营权所形成的应付账款
18,010.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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