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在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
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杰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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