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
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 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499,9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88,499,997.52 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
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3,186,954.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 元。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和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
如下:
金额(单
开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位:元)
广 东 三 和 管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 2011028119200069623 0
广 东 三 和 管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44050178150100003168 0
广 东 三 和 管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15010078801300004008 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合称“乙方”)、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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