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拟在公司董事会中增加 1 名副董事长,并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独 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
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立董事 3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六)提出董事会秘书的建议名单; (六)提出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建议
…… 名单;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 4 月修订)》。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5 年 4 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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