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6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 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499,9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88,499,997.52 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
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3,186,954.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 元。
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项目变更、监督与报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州三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户账号 用途 注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251010400431 存续中
份有限公司 司中山东升支行 47 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三和管桩股 中国银行中山东升支行营 657477569148 存续中
份有限公司 业部
湖州三和新型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102701902008 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本次销户
材有限公司 司中山东升支行 8066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
湖州三和新型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484603000013001 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
材有限公司 山东升支行 083160 设项目 本次销户
泰州三和管桩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50100788010000 江 苏 泰 兴 PHC 预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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