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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20:34 股吧网页版
中瓷电子: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公司ESG职
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ESG报告,确保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

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
和指导机构;

管领导和指定的ESG工作对接人组成,负责为战略委员会履行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办公室为ESG工作组的牵头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等;

2.审定公司的ESG报告。

(二)战略委员会

1.研究和制订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制度等;

2.识别、控制与ESG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 3.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
4.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的ESG报告。

(三)ESG工作组

1.贯彻落实公司ESG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ESG工作; 2.负责拟定ESG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
3.负责对公司ESG信息收集、汇编,编制ESG报告及相关文件;

4.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ESG业务培训,跟踪ESG政策要求及趋势;

5.总结ESG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委员会反馈ESG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建立对外沟通工作流程; 7.其他与ESG工作组相关的工作职责。

(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ESG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ESG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ESG信息;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

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
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
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一条 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
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十二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

指引要求,把ESG相关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ESG职责相关风险,对
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相关部门和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落实缺陷整改工作。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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