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武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 2024 年 12 月 4 日被选为第二届独立董事,
现将 2024 年度 12 月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武清,男,1978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2001 年于四川大学学习获学士学位,2004-2009 年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学习获博士学位。2001-2004 年于重庆邮电大学任教。2009 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至今,历任 EMBA 项目中心主任,智能会计本科项目学术主任等职务。曾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计
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位。2024 年 12 月 4 日起任中瓷电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任职后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2024 年度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
董事 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次 董事会 东大会
加董事 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议
吴武清 3 1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任职后未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任职后共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 次,对 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
计划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及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任职后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未出现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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