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科学研判关键性因素,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以使市值管理工作科学有效。
(三)系统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系统谋划、整体布局,协同公司内部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一以贯之,持续、动态推进,
第三章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市值管理工作的总体战略,确保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与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相一致,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监管市值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制定市值管理的短期目标及中长期目标,做好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
(三)定期评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效果,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情况的需要调整市值管理工作。
(四)确保市值管理工作遵循合规性原则,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市值的董事会决议,完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内部制度,协调各方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二)参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的策略。
(三)针对市值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方案和进行决策。
(四)参与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
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拟定市值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
(二)协调公司各业务条线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四)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第四章 公司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以下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可以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公司应当配合国家新兴产业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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