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9:19:56 股吧网页版
吉大正元: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正确的战略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善信息披露、改善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使公司价值和股东投资收益得以充分实现。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科学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及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监督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市值管理工作由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执行,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市值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二)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在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波动情形时制定具体应对措施;

(三)组织、协调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

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