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吉大正元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 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009.61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45,818.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709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0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39,127 股,每股发行价
为 15.7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87 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 8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7,890.8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到账。此外,公司本次相关发行费不含税金额 307.38 万元(含前述承销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3682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20 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49,105.92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009.61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1.00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1,216.2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936.99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8,528.77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28.77 万元;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4,096.31 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897.2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为 1,215.2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本年度净额为
44.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936.99 万元。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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