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2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
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 399 号栖乐荟 A 座 15 层公司
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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