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4,500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同时,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 2024 年实现营业
收入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4.37%,未到达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 1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和 17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所涉及的 509,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4,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14,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14,000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栋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2日,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3、联系人:夏群波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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