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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