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
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公司对中汇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汇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
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人数
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289 人。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0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89,948.00 万元。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 1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15,494.00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二、执业记录
1、项目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开始在本所执
姓名 职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业时间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洪烨 项目合伙人 2013年 2011年 2019年10月 2020年 6家
孔利波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 2014年 2021年1月 2014年 1家
金刚锋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0年 2008年 2011年10月 2022年 10家
2、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行
政处罚 1 次, 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受到纪
律处分 2 次,涉及人员 42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
情况不影响中汇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汇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诚
信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
中国证监会 存在的业务承接程序不当、户用赊
1 洪烨 2022年1月5日 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监管局 销电站业务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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