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寿涌毅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及七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亲自召集并参与了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落实独立董事改革事项,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开展并参与共两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规定事项履行前置审议程序。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强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市场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财务情况进行讨论和交流,并就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议以及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围绕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发展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七)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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