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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20:17:13 股吧网页版
思进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59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拟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 元/股(含);

(4)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尚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思进智能一直以“树立行业标杆形象,做中国冷成形装备的领跑者”为公司愿景,以“解放生产力,为绿色生产作出技术贡献”为公司使命,恪守“开拓、进取、精诚、奉献”的经营理念,采取“以先进制造技术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全力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多工位高速智能冷成形装备制造商,满足客户对整体解决方案和个性化定制的需求。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
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事项,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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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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