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4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34 元,共计募集
资金 428,934,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9,0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9,884,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901,311.3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982,6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 94110078801200002806 本次注销
设项目 行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 3901140029200217092 本次注销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行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注销
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 388378869605
设项目 宁波市科技支行 [注1]
[注 1]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16,176,137.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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