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立方制药”、“( 公司”、“( 上市公司”或“( 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民生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顾伟
保荐代表人 钟德颂、包静静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3020.SZ
注册资本 19,126.0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立方厂区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立方厂区
法定代表人 季俊虬
董事会秘书 夏军
联系电话 0551-6535037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12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
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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