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
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20,632,18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5621%。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11,9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2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20,2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38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6,3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24%。
9、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了贯彻公司主导产品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碳酸钾产能,进一步丰富碳酸钾品类,提升市场供给能力,公司计划在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 6 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 3 万吨流化床法重
质碳酸钾等新材料项目。并且拟与山东亚荣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氢氧化钾产品供需战略合作协议》。
2.表决结果:同意 20,625,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建年产 2000 吨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 4,4′–二氟二苯甲酮等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计划在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区块新建年产 2000 吨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 4,4′–二氟二苯甲酮等项目。
2.表决结果:同意 20,623,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波、朱彦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