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
四)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22,354,9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130%。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1,442,3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26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2,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6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02,2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980%。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表决结果:同意 22,244,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39%;反对 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3%;弃权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
2.表决结果:同意 22,244,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39%;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0%;弃权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表决结果:同意 22,270,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9%;反对 8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7%;弃权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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