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立足于公司既有经营性规范程序,勤勉、独立地履行监事会监督职权和职责,审慎地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监事会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情况等,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 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洋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渊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雪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
(六)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渊先生
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结论,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检查
2024 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不含为子公司担保)。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事项
2024 年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高管)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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