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曾爱民)
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曾爱民,汉族,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曾担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财务学系主任等职。同时担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智库专家、浙江大学 EDP 中心、北京当代金融培训有限公司、华夏经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讲师和咨询顾问,为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等世界 500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和成本方面的培训与咨询服务。现任大洋生物独立董事,兼任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喜尔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
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 立 董 事 参 加 股 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大会情况
本 年 应 参 以 现 场 或 委 托 出 缺席次数 是 否 连 续 出 席 股 东
加次数 通 讯 方 式 席次数 两 次 未 亲 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自 参 加 会
议
曾爱民 8 8 0 0 0 3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 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曾爱民 4 4 2 2 5 5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聘任董事高管、董事和高管薪酬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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