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股东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罗京)3月19日盘后,大洋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警示函》,公司股东杨兴礼于2025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大洋生物股份80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兴礼持有公司股份从395万股增加为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4.70%增加为5.65%。杨兴礼在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大洋生物是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产品生产,形成以钾盐为主、含氟精细化学品及兽药共同发展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2亿元,同比下降6.01%;归母净利润5126.58万元,同比增长27.60%;扣非净利润4818.72万元,同比增长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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