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周林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重新选举黄少明先生、褚国弟先生、王宇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黄少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完成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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