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象新材”)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审议各项议案,自觉加强学习调研,客观、公正、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少明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调速电机厂助理工程师,桐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嘉兴求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必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嘉兴求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嘉兴求真会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桐乡市民健求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均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委托出席次
事姓名 应出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次数 出席次数
数
黄少明 6 6 0 0 2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委
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委托出席
委员会名称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应出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黄少明(主任委员)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黄少明(委员) 2 2 0 0
独立董事专
/ 1 1 0 0
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也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
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事前审核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事后及时查阅披露内容,高度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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