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4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386,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030,50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386,900 股后的 158,643,60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79,321,803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 63,457,442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79,321,803 元÷164,030,506 股=0.4835795 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835795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63,457,442 股÷164,030,506 股=0.3868636(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 3.868636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
综上,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
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835795 元/股)/(1+0.3868636)。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4 年末公司总股本164,030,506 股扣除截至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5,386,900 股后的 158,643,606 股为基数进行利
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9,321,80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 63,457,442 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7,487,948 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日至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该部分不参与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386,900.00 股后的 158,643,6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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