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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5:04:24 股吧网页版
1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真科技”)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问题一...... 4
问题二...... 87
其他事项 ...... 253
问题一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分别为 88.55%、
89.34%、90.73%和 91.52%,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77.55%、78.24%、83.04%和 82.53%,客户集中度较高。根据年报显示,最近三年公司员工人数分
别为 1,090 人、1,028 人、918 人;发行人外购服务金额分别为 16,773.11 万元、
17,263.80 万元、11,427.17 万元和 7,531.43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2.84%、95.98%、93.09%和 94.84%,主要系劳务外包;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42.85%、54.69%、62.93%和 64.34%;研发费用分别为 13,548.86 万元、14,501.89 万元、15,139.14 万元和 11,481.60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632.74 万元、2,337.90 万元、1,454.76 万元和-4,428.51 万元,较上市前业绩大幅下滑;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21.79 万元、192.54 万元、1,360.10 万元和 2,024.7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金额存在一定差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187.83 万元、4,485.84
万元、5,474.68 万元和 4,874.12 万元,合同资产为已交付产品确认收入但尚未满足收款条件的应收款项。报告期末,发行人因收购北京铱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铱软科技)形成的商誉余额为 1,236.49 万元,2024 年 1-9 月,铱软科技
实现净利润-480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下游客户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合理性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公司技术优势、与主要客户长期协议签署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的可持续性,公司在第一大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及可替代性,公司业务是否构成对大客户的重大依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客户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改善客户结构的措施;(2)外购服务的具体内容,结合具体业务、人员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存在较多外购服务的原因及必要性,与同行业公司趋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将核心业务外包的情况;(3)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及薪酬变化情况、人员外包占比及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成本结构及具体构成,并结合产品销售价格、成本变化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公司研发人员种类和数量、各类
研发人员的研发内容及阶段、是否属于开发阶段等,说明公司处理研发费用和 人工成本的会计方法及准确性,公司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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