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真科技”)于 2025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022,867.5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396,783,944.31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0,781,744.52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8,560,113.1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故 2024 年度不再计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396,783,944.31 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4,000,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 2,180,000 股)后的股本 101,8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48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6,605,063.40 元(含税),
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自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605,063.40 20,364,000 10,18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33,022,867.58 77,861,806.11 38,574,660.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396,783,944.3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508,560,113.19
上市是否满三个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