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乐君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
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并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乐君波,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2007 年 1 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
伙人、监事;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参与公司治理: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会前主动获取并全面研读议案材料、财务报告及相关背景资料,针对复杂议题提
前与管理层沟通关键信息,确保决策依据充分;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在财税专
业领域的能力,对议题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独立分析,与管理层就经营策
略、风险管控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对报告期每项议案进行审慎评估后
都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况,切实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完成独立董事各项工作。
(一)本人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乐君波 7 0 7 0 0 否 2
(二)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异议事
委员会名称 参加会议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项具体
数 情况(如
有)
审计委员会 7 2024 年 03 月 22 日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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