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该
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
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可比期间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改变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盈亏性质,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对合并报表影响如下:
2023 年度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流动负债 784,206.92 23,130,869.38 23,915,076.30
预计负债 23,130,869.38 -23,130,869.38
营业成本 212,563,719.04 4,429,630.62 216,993,349.66
销售费用 75,281,405.72 -4,429,630.62 70,851,775.10
对母公司报表影响如下:
2023 年度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流动负债 656,631.87 15,853,864.82 16,510,496.69
预计负债 15,853,864.82 -15,853,864.82
营业成本 114,784,435.53 2,078,476.49 116,862,912.02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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