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09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
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12)中回购股份用途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售窗口期,则不出售),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4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出售未变更原回购方案。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部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
部分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400,0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192,7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
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的股
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1,950,0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983,12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前述股份回购计划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2,350,00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33%,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175,90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2)中回购股份用途的约定,完成回购股份后续处理。
2、出售股份数量及比例: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4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176,720,000 股为基准)。
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3、出售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出售实施期限:自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售窗口
期,则不出售。
5、出售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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