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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00:11 股吧网页版
天元股份:《员工借款管理办法》(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吸引与保留优秀人才,为员工继续教育、安居乐业、紧急医疗等情况提供支持,缓解员工资金周转困难,提升员工福利体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福利性借款。为规范员工借款的办理程序,同时确保不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 借款申请条件

第三条 拟向公司申请借款的员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借款的人员;

(二)申请人必须是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合同制员工。对于申请借款(单人单笔或多笔合计,下同)金额高于 2 万元的情况,申请员工需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对于借款金额低于 2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情况,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核查确认申请借款的员工有未发放工资可用于抵扣全部借款,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风控部联合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服务年限限制,最低服务年限可放宽至 2 个月。上述服务年限的计算自入职之日起至申请借款日止。

(三)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骨干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工作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

(四)员工认可公司核心价值观,近两年无任何书面违纪处分记录;

(五)申请人没有违法记录、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各项考核指标综合认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为申请借款人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相关细则确定并管理。

第四条 借款用途:

(一)员工本人购置自住商品房,相关事宜需遵循公司《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执行;

(二)员工本人购车;

(三)员工本人或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重大疾病或其他紧急医疗;
(四)其他合理且必要的临时性周转资金需求,款项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员工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员工因工作借支不适用本制度规定的借款申请条件。

第三章 借款额度及相关规定

第五条 借款额度及规定

公司可向员工提供的借款总额度限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并且不能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因公司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导致借款余额被动超出前款规定上限的,公司应暂停员工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据申请人的借款用途、偿债能力、工作年限、业绩考核结果、岗位价值、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审批确定最终给予申请人的借款额度。如果借款总额度超过授权范围,则需要将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每位员工及与其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员工(如有)合计可获得的借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 50 万元。如有特殊贡献人员借款额度由公司评估确定,可不受借款额度上限约束。员工单次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实际资金需求总额。

员工可获得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将根据借款用途、偿债能力、工作年限、业绩考核结果、岗位价值、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风控部及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期限要求

(一)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对借款金额≥2万元,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查确认员工无未发放工资可抵扣全部借款的,公司以免息方式提供借款时,须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风控部联合评估确定免息金额(借款总额
度不得超过授权范围),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二)借款期限:每笔员工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在此范围内由员工提出具体申请,具体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三)增信措施: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风控部及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需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应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案可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

第四章 借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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