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蕊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蕊爱,女,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现任山西智慧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均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李蕊爱 8 8 5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从专业角度与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以独立、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4 年 1 月 15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内审部 2023 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4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内审部 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 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8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内审部 2024 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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