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荣光 已离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蒋荣光,男,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曾任南京理工大学民爆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暨南京理工大学爆炸材料测试中心副主任、技术管理层成员,第一届、第二届民爆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专家组组员、爆破器材杂志编辑部编委等。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均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蒋荣光 7 7 6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从专业角度与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以独立、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1 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2024 年 4 月 24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2024 年 4 月 24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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