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信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值管理,即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通过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
(二) 整体性原则:公司遵循整体性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 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化、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一) 并购重组;
(三) 现金分红;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 信息披露;
(六) 股份回购;
(七) 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和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市值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一) 制定市值管理的长期目标与计划: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分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确定市值管理的工作计划;
(二) 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的计划:市值管理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三) 跟踪评估市值管理的计划和效果,完善和修订市值管理计划:市值管理计划在实施工作中,如发现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外部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视情形决定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 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做好资本市场对接及沟通、舆情监测、定期市值表现跟踪分析,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内容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第十条 公司应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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