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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20:50:21 股吧网页版
中岩大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司简称:中岩大地 证券代码:
00300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5
三、基本假设 ...... 6
四、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3
一、释义
1.中岩大地、本公司、公司: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6.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7.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8.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9.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10.限售期: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11.解除限售期: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12.解除限售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3.《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4.《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6.《公司章程》:《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7.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9.元: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岩大地提供,本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事项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事项对中岩大地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岩大地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公司本次调整价格及回购注销事项所必备的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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