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曾辉耀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 年,本人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辉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 年至 2000 年任武汉北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0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 年至今历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副部长,兼任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财务总监。现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二)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自出席董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 次数
曾辉耀 11 1 10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履职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主要审议、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
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
2024 年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通过邮件、电话,与其他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
听取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公司经
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电话会议沟通;同时关注媒体
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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