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申剑光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 年,本人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申剑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
硕士学位。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二本部门中心总
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总监;
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历任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中心副
主任、资本经营中心主任、集团副总裁、集团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总裁办主任;2023 年 2月至今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清洁供热产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绿色低碳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现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
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自出席董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 次数
申剑光 11 1 10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履职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成员,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主要审议、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
2024 年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沟通,听取了内审部年度工作
汇报,同时审阅了各定期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
了整体了解。在年审期间,与信永中和、公司相关部门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会计师审计进度安排。
(四)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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