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 12 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根据签订的绩效协议确定绩效奖金。
三、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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