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5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2,83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6,772,000.00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96,06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位,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通过公开发行的
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 439,8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6,913,924.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886,075.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自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现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 片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度,公司将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81.16 万元(含利
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8112301011300649267 活期存款 3.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34050167880800001008 活期存款 265.43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 498040100100160067 活期存款 111.74
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
合 计 / / 381.16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自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 村商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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