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瑞鹄模具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声明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对公司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00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或流程包括:制订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验资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
样实施控制有效性测试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取得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六)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内部控制也要不断优化。公司现有内部控制政策总体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遵循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本次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三、瑞鹄模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一)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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