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11114 号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顺博公司 ”)截至2025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重庆顺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重庆顺博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重庆顺博公司截至2025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重庆顺博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年 月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
定,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编制的截至 2025年 9 月 30 日止《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7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0号)批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 ”)于2020 年 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
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8.4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5,7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32,650,892.4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3,079,107.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第6921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3,079,107.5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规
定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
,相关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 年 7月1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30万张,期限6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0,000.0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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