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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52:13 股吧网页版
天地在线: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地在线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富、上海极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佳投互联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核查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等,上述待履行事项已经在《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将继续在人员、财务、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曹锐 黄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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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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