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除上述主要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内容详见下列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邮政编码:52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
3723。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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