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通
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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