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67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 40.67 元/股调整为 40.0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及《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 81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34%,最高成交价为 2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56.4098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50,7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最
高成交价 40.57 元/股,最低成交价 27.61 元/股,成交总金额 79,941,648.72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550,7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测算,并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