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1:23:22 股吧网页版
宝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是我国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
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41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2,356 人,其中 9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707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7.20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44 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制造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王焕森,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东,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阳小云,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王焕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东、项目质量复核人欧阳小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